台中市一名13歲少女和張姓男人援交,首次自行前往,第2次有點懼怕,爲了“壯膽”,竟找2名女同學躲在飯館房間衣櫥內“陪同”,2女隔著門板將男女做愛喘息聲與鹹濕攀談內容記住清明白楚,後來變成呈堂證供;張男被法官判刑7月、緩刑2年,另繳交公庫5萬元。
張男判刑7月繳公庫5萬元
判定指出,這名少女在網路聊天室知道自稱“小許許”的33歲張男,上一年9月兩邊談妥援交價碼,張男從嘉義到台中,與少女約在台中火車站旁的名帥大飯館性買賣,過後張男付3000元給少女。
之後張男再度約少女性援交,少女有點懼怕,爲了壯膽,找來2名同班女同學,3人先抵達王冠大飯館房間內,2名女同學躲入房間衣櫥內,等少女和張男完結買賣並獲得3500元後,張男先離去,少女才和2名同學脫離。
過後少女爸爸發現此事,對張男提告,檢方傳喚2名女同學,她們坦承在衣櫥內“陪同”少女,雖沒親眼看見性援交過程,但明白聽見性交喘息聲與攀談,並畫出房間配置圖證明在場;檢方因而將張男依違背孩童及少年性買賣防制法令申述。
台中高分院審理時,法官以爲少女自稱15歲,從表面難以估測實踐年紀,張男也坦承違法,表明少女表面老練,的確看不出未滿14歲;最終法官采信,將張男判緩刑,但要繳交5萬元給公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