基隆市34歲陳男日前遭未成年援交妹小恩(化名)指證,曾與她性交易2次,因此遭送辦;豈料,小恩又供出「陳男是國中同學小諭(化名)介紹的客人」,新北地檢署檢察官再找小諭一問,發現陳男「就愛嫖幼齒」,確實曾與少女性交易2次,再度將陳男依違反兒少性交易起訴。
檢方調查,16歲小恩、小諭是國中同窗好友,卻都因誤交損友下海援交;前年9月中旬,小恩從事性交易遭警方查獲,她指證高壯的陳男曾與她援交2次,且無意中透露「陳男是國中同學小諭介紹的客人」。
檢察覺有異,再找來未被警方查獲的小諭,發現她「資歷」更深,她也坦承以每次1500元代價與陳男援交過2次,陳男因此2度遭法辦。檢方開庭時,陳男承認「喜歡幼齒」,才不斷找小諭援交,並透過她介紹同樣下海的小恩。